3)第一章 永福(二)_天纵莫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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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讨贼联军大本营远在南宁,柳州也是才从沈鸿英手里抢下,在桂林周边的军队只有驻扎在阳朔的钟祖培一个旅,想凭借钟祖培一个旅对付陆荣庭和沈鸿英完全不可能,只能以广西省政府的名义让陆沈火拼,才能渔翁得利,此消彼长,方可取而代之。张长官在百寿招兵,在雁山集结,就是为了扩大定桂讨贼联军,最后一战定桂林而作准备。之所以要借用建国军的名号,只是因为本地的老百姓不知道定桂讨贼联军这个名号而已。”

  听莫敌说出这番话,张光玮大吃了一惊,这是一个窝居在深山里年仅十五岁的半大小伙子说出来的话吗,比自己这个桂林甲级工业学校毕业的二十六岁的人还要透彻,是自己太蠢还是对方太精明!张光玮在这一刻下了决心,即使这次在百寿招不到几个兵也一定要把面前这个半大孩子带走,他能成为自己极大的助力。

  下定这个决心,张光玮立即变得聪明起来,作为一个见过世面读过洋书的成年人,他很明白莫敌这种半大小子的爱好,笑嘻嘻对莫敌说:“听当地人说,莫小兄弟拳脚了得,不知道可曾玩过枪械?”说罢,从身上解下一把带盒的驳壳枪放在吃米粉的小桌子上,轻轻摁开枪盒的盖子,把枪从木头盒子里抽出,湛蓝的烤漆寒光闪闪,轻轻一拉枪机,把一粒子弹从枪膛里退出,竖在桌子上,精致而漂亮,黄金般的颜色,很值钱的样子。

  果然,莫敌立即就被面前这个杀人的家伙吸引了过去,百寿一地,地处山区,虽然定为一县,却也是蝇头小县,县里没有正经的军队,更没有现代武装,从清朝永宁州捕头直接转过来的警察局长也是手无寸铁,手下仅有的几个巡捕手持木杆红缨烂铁枪,看起来威风用起来就落了下风。也曾见到军队过境遭遇土匪抢劫,大多是烧火棍一类的长枪,面前这把精致的短枪,头回见到。

  这是一把毛瑟式手枪,枪上的铭牌显示汉厂十二年,是为公元1923年汉阳兵工厂的产品,标准十发弹匣式,枪口的来复线还很深,是一把用得不多的好枪。其实这并不是张光玮的配枪,而是定桂讨贼联军借给出来招兵的人员装门面的道具,让征兵人员看起来更有气派一些。至于枪枝的未来归属,旅长钟祖培说过,想把这把枪变成自己的配枪也不难,只要招回五十个人就能当上连长,捧上莲子羹就能挂上驳壳枪,当个排骨精只能扛长枪。

  看到莫敌一脸羡慕,嘴角边的口水流得老长,手颤颤兢兢的摸向枪柄,生怕用重了力,摸痛了手枪,张光玮乐得差点大笑出声,他知道,这个打遍永宁州无敌手的半大小子已经可以轻松带走了。

  张光玮在百寿总共招了十七个人,基本上达到了目的,他还让家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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