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67章 铁嘴钢牙_参加前女友婚礼的我竟然爆红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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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或是围观的众人。

  都能听到。

  他们当即就愣住了。

  这些人当中。

  能不拘泥于前人典籍。

  自创诗词的不在少数。

  平日里如果是真喜爱这行的。

  写的也算是比较多。

  但说起来。

  他们能拿出手的作品。

  基本上都是经过多日精心打磨出来的。

  并非是灵感一到。

  哗啦一下。

  一首诗词就全部出来了。

  那不可能。

  更像是拼凑。

  今天想两句。

  明天想两句。

  把所有好的想法融合到一起。

  最后完成一首作品。

  这算是比较正常的流程。

  可眼前这小伙子完全不是这样。

  在命题创作的情况下几乎没有瓶颈。

  写东西就跟闹着玩似的。

  念出来的同时。

  连个磕巴都没有打。

  这说明脑子里面已经是全部都想好了。

  太可怕了。

  也太夸张。

  前面那首《水调歌头》质量就厉害的不行。

  别说放在这种文学聚会的场合当中。

  就是拿到一些正轨比赛上。

  也绝对是独树一帜的存在。

  眼下。

  这首词也处处透着不凡。

  作为临场创作。

  这他娘的得是什么文采。

  文曲星转世也差不多吧?

  众人震撼的不像话。

  原先还觉得他抄袭的家眷们只感觉冤枉了人家。

  “这小伙子厉害啊。”

  “有水平。”

  “老虞家女婿,捡到宝了这老家伙。”

  “人家真有这个内涵啊。”

  “老王这回算是踢到铁板了。”

  “就这几句下来,他未必能跟得住。”

  林皓的诗词和众人的议论声各自袭来。

  王曦不敢置信的抬起头。

  王子志也停下笔细细听了起来。

  此时。

  林皓心情愉悦。

  说的也快。

  两情若是久长时

  又岂在朝朝暮暮。

  比起上首写中秋的《水调歌头》。

  这首显然更容易感染到场中的一些女性家眷。

  不需要太复杂的去解析。

  简单来讲。

  无非是时间会证明。

  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。

  相互陪伴走到最后的人。

  就是对的人。

  虞兰馨写着写着都痴了。

  放下笔。

  看向林皓的目光中满是爱意。

  “好词,好词啊,最后一句堪称点睛之笔,直接把整首诗意境抬起。”张新林摸着胡子,忍不住大赞一声。

  “眼下这两首词出来,以后中秋和七夕这两个主题怕是没人敢用了。”

  刘洪一脸享受的附和道:“写的实在是太棒了。”

  “这位小兄弟实在是厉害,假以时日,成就不可限量。”王学海跟着点头。

  “两首词完全足以流芳千古了。”郑闫明道。

  四位大师实事求是。

  都给出了很高的评价。

  看向林皓的眼中很是讶然。

  这个年纪。

  这个诗词造诣。

  完全想象不出来的霸道。

  而王子志父子俩还没写完呢。

  当即呆愣在了原地。

  显然。

  已经是彻底放弃了。

  就林皓念出来的这首词。

  他俩就算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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